我市扎实做好“四普”新发现文物保护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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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14 10:47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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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 line-height: 1.75em;">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,我市坚持“保护第一、加强管理、挖掘价值、有效利用、让文物活起来”的工作要求,针对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,迅速启动文物保护标志和安全责任公示牌设置工作,切实推动“边普查、边保护”要求落地见效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 line-height: 1.75em;">截至普查工作完成,全市共登录不可移动文物292处,其中复查238处,新发现54处。其中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、市(县)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、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229处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 line-height: 1.75em;">下一步,我市将持续完善新发现文物动态管理机制,强化日常巡查与专业指导,不断提升基层文物安全监管能力,为全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。 </p>